为提升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迎接本科办学水平评估,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资产的使用人、使用地、是否待报废等基本情况进行跟踪登记,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状况信息,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
2、精准系统数据。经过固定资产清查掌握最新的动向,及时在数据库里进行相应的变更处理,保持信息系统能提供准确的资产信息支撑。
3、完善相关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4、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在环环相扣的资产清查任务下,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加强相互沟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清查范围
校属各部门(院部)的固定资产
三、资产清查的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明确各部门(院部)资产清查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并将人员信息、联系方式报送资产管理处。(4月10日前)
(二)召开固定资产资产清查工作布置暨培训会。(4月8日)
(三)各部门(院部)自查。
1、个人自查。依托资产系统管理平台,教职工个人教工号与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关联,请部门(院部)教职工登陆学校官网进入“资产管理平台”,进行个人固定资产的清点自查,固定资产有变更的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异动表上报给本部门资产管理员,新进人员系统无账号的请报备本部门资产管理员,由部门资产管理员联系校资产管理员进行账号新增。(4月9日-4月30日)
2、各部门(院部)资产自查。资产管理处提供各部门(院部)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分类明细情况表,各部门(院部)按照分类明细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签字确认,做到账实、账卡相符,不重不漏,查清固定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5月1日--5月31日)
3、各部门(院部)汇总、核对和上报。各部门(院部)将自查结果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5日前上报资产管理处。(6月1日--6月15日)
(四)核查与汇总。资产管理处对部门(院部)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和汇总,完善、变更资产管理系统信息。(6月16日--7月15日)
(五)结果上报。资产管理处将全校固定资产清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资产清查报告上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7月16日-9月30日)
(六)报废资产的评估、处置和销账(10月1日—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院部)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院部)负责人为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按时完成清查工作。
2、精心组织。各部门(院部)要做好动员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3、严肃纪律。各部门(院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湖南医药学院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6日